一、办理部门:平果县市政管理局
二、办理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1号)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申请报告(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
2、营业执照;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行驶证;
4、相关资料(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管理制度、分类处置方案及可回收资源利用的方案)
以上材料一式2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工程管理股→局领导→办公室→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自收到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次日起计算,不包括材料审查时间)
六、收费标准、依据:不收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0776)5889156
九、投诉电话:5889036
十、提示:
1、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2、办理的事项依据需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