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部门:平果县环境保护局
二、办理项目:排放污染物申请登记
三、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四、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提供申请; 2、排放监测报告; 3、排污申报材料。 五、办理流程:窗口受理 环境管理股 局领导 窗口出件 六、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自收到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次日起计算,不包括材料评审时间) 七、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八、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九、咨询电话:5827967 十、投诉电话:5822715 十一、提示: 1、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四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2、办理的事项依据需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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