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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污染物申请登记审批办事指南


   一、办理部门:平果县环境保护局

   二、办理项目:排放污染物申请登记

   三、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四、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提供申请;
   2、排放监测报告;
   3、排污申报材料。
 
   五、办理流程:窗口受理   环境管理股     局领导    窗口出件
 
   六、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自收到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次日起计算,不包括材料评审时间)
 
   七、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八、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九、咨询电话:5827967
 
   十、投诉电话:5822715
 
   十一、提示:
   1、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四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2、办理的事项依据需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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