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部门:平果县环境保护局
二、办理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含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新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批准后满5年开工建设的重新审核)
三、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四、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类:
1、填写《建设项目报批登记表》;
2、建设规划用地批文;
3、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4、项目建议书;
5、其它相关文件;
6、评估修改后的环评报告书(表)和评估意见一式2份;
环境影响登记表类: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申请点周围环境示意图、平面布置图、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2份。
五、办理流程:窗口受理 环境管理股 局领导 窗口出件
六、办理时限:环境影响报告书3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15日,环境影响登记表5个工作日(自收到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次日起计算,不包括材料评审时间)
七、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八、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九、咨询电话:5827967
十、投诉电话:5822715
十一、提示:
1、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四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2、办理的事项依据需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