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部门:平果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办理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项目申请备案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申报单位情况;
(2)拟建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3)拟建项目建设地点;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2、项目备案登记表。
3、项目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执照或法人证书、机构代码证(需查验原件)。
4、属联合建设的项目,需提交联合建设协议或合同(需查验原件)。
5、属国家规定实行企业资质管理的项目,需提交企业资质证书(需查验原件)。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主要是国家法律法规对不同行业生产许可方面有特殊要求的)
以上材料一式2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投资股(发展规划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自收到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次日起计算,不包括委托咨询机构评估时间)。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0776)5889152
九、投诉电话:(0776)5889036
十、提示:
1、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2、办理的事项依据需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