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English
首 页 | 平果概况 | 领导简介 | 政府部门 | 图览平果 | 政务中心 | 旅游平果 | 招商引资 | 文学艺术 | 应用下载
   当前位置:主页 >> 政务中心 >> 县直部门 >> 发改局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社会投资项目备案


   一、办理部门:平果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办理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项目申请备案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申报单位情况;
   (2)拟建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3)拟建项目建设地点;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2、项目备案登记表。
   3、项目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执照或法人证书、机构代码证(需查验原件)。
   4、属联合建设的项目,需提交联合建设协议或合同(需查验原件)。
   5、属国家规定实行企业资质管理的项目,需提交企业资质证书(需查验原件)。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主要是国家法律法规对不同行业生产许可方面有特殊要求的)
  以上材料一式2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投资股(发展规划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自收到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次日起计算,不包括委托咨询机构评估时间)。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0776)5889152

  九、投诉电话:(0776)5889036

  十、提示:
  1、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2、办理的事项依据需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欢迎使用广西亿康计算机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的软件产品!联系电话:13788111110
首页 | 站点地图 | 联系我们 | 评价网站
平果县人民政府主办 平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版权所有
地址:广西平果县行政信息中心大楼 邮政编码:531400 电话:0776—5886045
ICP备案序号:桂ICP备070055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