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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子经营许可审核审批办事指南


   一、办理部门:平果县林业局

   二、办理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暂行办法。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3、林木种苗生产加工、包装设备、仓储设施和种子检验仪器的清单;
   4、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或培训证明)。
   以上材料一式1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种苗站——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30天(自收到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次日起计算)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5821704

   九、投诉电话:5821373

   十、提示:
   1、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2、办理的事项依据需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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