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部门:平果县林业局
二、办理依据:
1、《退耕还林条例》第三十三条
2、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
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办法》。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退耕还林合同书;
2、退耕还林工程年度作业设计材料(文、表、图)。
以上材料一式1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退耕办——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10天(自收到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次日起计算)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5820380
九、投诉电话:5821373
十、提示:
1、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2、办理的事项依据需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