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部门:平果县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国华人民共和国水土地保持法》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许可审批的文件;
2、水土保持方案和环境影响报告书;
3、土地管理部门意见;
4、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示间图纸;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水土保持站→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自收到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次日起计算,不包括材料评审时间)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0776—5889145
九、投诉电话:0776—5889036
十、提示:
1、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2、办理的事项依据需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