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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审批

 

   一、办理部门:平果县渔牧兽医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单位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2)、养殖技术条件说明;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使用集体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水域承包经营合同。以上材料一式2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水产站→对生产场所戡验审核→局领导→秘书→报县政府审批→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20天(自收到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次日起,不包括材料评审时间)

   六、收费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0776-5821716

   九、投诉电话:0776-5889128

   十、提示:
   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2、办理的事项依据需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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