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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审批

 

   一、办理部门:平果县渔牧兽医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申请人填写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人员证书及复印件。 
   5、申请人与当地村委签订的用地协议,水产苗种场育苗池、过滤池、蓄水池平面图。
   以上材料一式2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水产站→对生产场所戡验审核→局领导→秘书→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10天(自收到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次日起,不包括材料评审时间)

   六、收费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0776-5821716

   九、投诉电话:0776-5889128

   十、提示:
   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2、办理的事项依据需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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