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部门:平果县民政局
二、办理依据:《平果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暂行办法》、《平果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暂行办法》。
三、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及份数:
1、本人书面申请。
2、所在乡镇、村(社区)的签署意见。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低保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六、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在政务中心只提供咨询业务,暂不受理)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力等因素。
八、咨询电话:0776—5889163
九、投诉电话:0776—5889036
十、提示:
1、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2、办理的事项依据如需上级机关审批的,所需时间不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