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部门:平果县民政局
二、办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50号)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筹备申请书。
2、主管单位批准文件。
3、验资报告。
4、场所使用权证明。
5、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6、身份证明。
7、章程草案。
以上材料一式2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民间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收费标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申请费每件10元, 社会团体登记费每件90元(含证书费),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费每件40元。收费依据:桂价费字[1997]292号
六、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在政务中心只提供咨询业务,暂不受理)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力等因素。
八、咨询电话:0776—5889163
九、投诉电话:0776—5889036
十、提示:
1、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2、办理的事项依据如需上级机关审批的,所需时间不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