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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及其分支(代表)机构成立、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理部门:平果县民政局

   二、办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50号)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筹备申请书。
   2、主管单位批准文件。
   3、验资报告。
   4、场所使用权证明。
   5、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6、身份证明。
   7、章程草案。
   以上材料一式2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民间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收费标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申请费每件10元, 社会团体登记费每件90元(含证书费),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费每件40元。收费依据:桂价费字[1997]292号

   六、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在政务中心只提供咨询业务,暂不受理)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力等因素。

   八、咨询电话:0776—5889163

   九、投诉电话:0776—5889036

   十、提示:
   1、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2、办理的事项依据如需上级机关审批的,所需时间不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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