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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水路运输服务许可办事指南


   一、办理部门:平果县交通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

   三、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开业申请书2份;
   2、可行性研究报告2份;
   3、企业章程草案2份;
   4、拟注册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复印件2份;
   5、资信证明及复印件2份;
   6、办公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凭证明、协议等)及复印件2份;
   7、主要出资单位同意设立企业的文件(董事会决议、联营协议或经济担保人证明)及复印件2份;
   8、企业负责人和主要业务人员姓名、职务和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一式2份;
   9、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航务所审核材料→所长(或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封存材料交申请人转市交通局审批

   五、办理时限:承诺4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不收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0776-5827807

   九、投诉电话:0776-5821254

   十、提示:
   1、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2、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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