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部门:平果县交通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
三、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开业申请书2份;
2、可行性研究报告2份;
3、企业章程草案2份;
4、拟注册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复印件2份;
5、资信证明及复印件2份;
6、办公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凭证明、协议等)及复印件2份;
7、主要出资单位同意设立企业的文件(董事会决议、联营协议或经济担保人证明)及复印件2份;
8、企业负责人和主要业务人员姓名、职务和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一式2份;
9、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航务所审核材料→所长(或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封存材料交申请人转市交通局审批
五、办理时限:承诺4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不收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0776-5827807
九、投诉电话:0776-5821254
十、提示:
1、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2、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