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部门:平果县卫生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
(一)《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
(二)《护士执业证书》(副本);
(三)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健康体检证明;
(四)继续教育学分证明(与原件符合,单位盖章)。
(五)超过两年未注册的,还需提交自治区卫生厅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培训3—6个月并考核合格证明;
(六)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统一用A4纸张打印(复印)。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医政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15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注册费4元,自治区桂价字[2000]139号。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
0776—5825368(医政股)
九、投诉电话:
0776—5821270
十、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准备材料是否齐全;对指南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由于当事人原因拖延时间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