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部门:平果县卫生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三)医疗机构聘用证明;
(四)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身份证复印件;
(六)拟执业机构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相片2张;
(八)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超过两年未注册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6个月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九)外省医师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申请在我区注册的,还应提交原发证机关出具的外省执业医师《医师资格证书》证明和原执业机构的注册主管部门出具的《外省医师执业注册证明》。
(十)超过两年未注册培训程序
1、由自治区卫生厅出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师执业注册培训通知单》;
2、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培训并考核后,由培训的医疗机构出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师执业注册培训合格证明》;
3、凭通知单和合格证明办理注册手续。
(注:以上所需材料均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二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医政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15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医师执业证书工本费5元,注册费25元,自治区桂价字[2000]139号。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
0776—5825368(医政股)
九、投诉电话:
0776—5821270
十、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准备材料是否齐全;对指南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由于当事人原因拖延时间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