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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证书

 

   一、办理部门:平果县卫生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三)医疗机构聘用证明;
   (四)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身份证复印件;
   (六)拟执业机构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相片2张;
   (八)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超过两年未注册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6个月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九)外省医师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申请在我区注册的,还应提交原发证机关出具的外省执业医师《医师资格证书》证明和原执业机构的注册主管部门出具的《外省医师执业注册证明》。
   (十)超过两年未注册培训程序
   1、由自治区卫生厅出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师执业注册培训通知单》;
   2、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培训并考核后,由培训的医疗机构出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师执业注册培训合格证明》;
   3、凭通知单和合格证明办理注册手续。
   (注:以上所需材料均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二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医政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15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医师执业证书工本费5元,注册费25元,自治区桂价字[2000]139号。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
   0776—5825368(医政股)

   九、投诉电话:
   0776—5821270 

   十、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准备材料是否齐全;对指南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由于当事人原因拖延时间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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