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部门:平果县卫生局
二、办理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三、申办条件:
经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聘用,填报《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在本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
(二)在村级医疗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
(三)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基妇疾控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7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工本费35元,自治区桂价字[1993]169号。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
0776—5836761(基妇疾控股)
九、投诉电话:
0776—5821270
十、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准备材料是否齐全;对指南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由于当事人原因拖延时间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