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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床位或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一、办理部门:平果县卫生局

   二、办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
   (一)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四)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和执业资格复印件。(各一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医政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20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
   0776—5825368(医政股)

   九、投诉电话:
   0776—5821270 

   十、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准备材料是否齐全;对指南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整改、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或由于当事人原因拖延时间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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