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部门:平果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办理依据:《人事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人薪发[1994]50号);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企〔1995〕3号)。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所在单位按要求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表》(一式两份),并加盖主管部门及行业(工种)的考核站公章;
2、所在单位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汇总表、《花名册》一式两份;
3、经有关行业(工种)考核站组织培训考试考核《职业道德》、《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3科合格的材料一式两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技术职称股→局领导→办公室→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自收到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次日起计算,不包括材料评审时间)
六、收费标准:
经物价部门核实后按标准收取。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5886466
九、投诉电话:5821426
十、提示:
1、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指南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2、办理的事项依据需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