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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企业的设立、兼并、合并、分立、兼营审批办事指南


   一、办理部门:平果县新闻出版局

   二、办理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三、申请需要提交材料及份数:
   1、印刷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申办单位或个人提出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办的理由、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法人(负责人)、注册资金、设备净值(附目录)、详细地址、从业人数、业务来源和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3、《印刷经营申请表》一式两份;
   4、注册资本和资金数额证明;
   5、设备目录;
   6、经营场所证明;
   7、经营场所位置图;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文化市场办—→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自收到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次日起计算)。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0776—5889172

   九、投诉电话:0776—5889036

   十、提示: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向首问负责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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