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部门:平果县文化和体育局
二、办理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和院令第412号)
三、申请需要提交材料及份数:
1、申请收(开办者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培养目标、办学程序、办学层次、学校地址、办学条件);
2、体育教师资格证明;
3、开办者身份证明;
4、场所校舍的所有权或使用证明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文化市场办—→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自收到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次日起计算)。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0776—5889172
九、投诉电话:0776—5889036
十、提示: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向首问负责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