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2为什么要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有了极大的改善,农村缺医少药的一般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但是,由于多数地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医疗费用完全靠个人支付,农民负担较重,因而出现部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许多情况表明,疾病是导致贫困的重要原因,贫困又使疾病难以医治。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还不具备把农民医疗保障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条件,政府或集体经济也没有能力把农民医疗保障完全承担起来。因此,目前广大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只能通过农民互助共济的方式来解决。
3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什么意义?
(1)有利于从制度上为农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缓解农村因病致贫和看病难问题,促进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
(2)有利于引导农民进行合理的健康投资,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合理利用农村卫生资源,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
(3)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执政为民、稳定农村、关心农民的民心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是政府的责任。
(4)有利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是农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4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民有什么好处?
(1)参合农民按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标准,获得补偿,或称作医疗费用报销。
(2)减轻或消除患病参合农民患病后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
(3)使参合农民公平获得基本医疗服务。
(4)参合农民患病后有了依靠。
(5)有力地保障了参合农民的身体健康。
5 农民怎样参加合作医疗?
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合管办或村委会缴纳参合资金,县合管办进行登记后发给合作医疗证。
参加合作医疗必须以一户家庭的全体成员(包括户口未迁出该户的外出打工、上学、短期外出的家庭成员)为单位参加。
6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1)权利
①参加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和国家第一次对农民医疗服务实行补贴的重要政策,每个农民都有权利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②知情权:参合农民有权知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分配、使用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分配必须实行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使参合农民知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分配情况。
③获得补偿权:参合农民患病住院或门诊医疗,必须按照规定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④参与权:参合农民有权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县、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机构必须有农民代表参与,并可定期研究工作情况。参合农民代表参合农民的权益,可以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提出建设性建议。
(2)义务
参合农民有义务遵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纪律,有义务宣传党和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和法规,有义务对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和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以维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7 什么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基金主要来源有哪些?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属农民自愿缴纳、集体扶持、政府资助,主要用于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医疗费用的民办公助性资金。
个人缴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缴纳合作医疗费不低于10元,以户为单位,一次性缴纳一年的合作医疗资金。
政府补助:包括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自治区、市、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
集体扶持:鼓励社会团体、慈善机构、企业、村集体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给予适当扶持,但集体出资部分不得向农民摊派。
当前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基金主要来源于农民自愿缴纳和政府资助,少部分村里有集体扶持。其中农民自愿缴费10元,中央财政对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资助20元,地方政府(自治区、市、县)财政对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资助20元。其中,村集体企业也可代农民缴纳部分缴费。
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如何管理和监督?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由农民自愿缴纳、集体扶持、政府补助的民办公助社会性资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管理。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县(市、区)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其经办机构进行管理,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完整。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接收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农民参合资金,拨付医疗费用补偿资金,合管办管事,财政部门管账,银行部门管钱。
(3)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
(4)县、乡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
(5)县级和乡镇级建立由政府、财政、监察、审计、卫生、宣传、民政、计生等有关部门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代表共同组成的监督委员会,定期检查、监督合作医疗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6)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随时接受监督委员会和群众监督,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机构汇报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7)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采取张榜公布到村等措施,每季度公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具体收支使用情况,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直接监督,保证农民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8)实行合作医疗基金定期审计制度,上级审计部门每半年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9)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9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什么机构来管理?
(1)国务院领导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国家卫生部主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工作。
(2)省(自治区)、市级人民政府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由政府领导任组长,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发改、审计、食品药品监管、中医药、扶贫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设办公室,负责有关具体工作。卫生行政部门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主管部门。
(3)县级人民政府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下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合管办),负责业务管理工作。卫生行政部门是合作医疗管理机构。
(4)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乡镇合管办),是县合管办的派出机构,或由乡镇人民政府设立,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具体事务。
(5)村级可以成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负责宣传、动员、组织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协助做好农民参合资金的收缴和合作医疗基金筹集、使用情况的公示工作。
10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国务院确定了全国的总体目标是:2006年试点县(市、区)扩大到40%左右,2007年扩大到60%左右,争取2008年在全国基本推行,确保2010年基本覆盖农村居民。
广西的目标是:2006年扩大25个试点县,使试点县达到40个,加快推进步伐,到2010年全区100%的县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参合率达85%以上。
1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如何分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分配分为住院补偿基金、门诊补偿基金、大病救助基金、风险补偿基金四部分。
(1)住院补偿基金:占总基金的65%,主要解决农民因经济困难不敢看病或看不起病问题,兼顾受益程度。住院补偿基金设置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
(2)门诊补偿基金:占总基金的20%,主要解决参合农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的问题,兼顾受益面。门诊补偿基金报销比例不能超过家庭账户存款。
(3)大病救助基金(也称二次补偿基金):占总基金的10%,主要消除参合农民因患重病或大病而导致因病返贫、致贫的现象。大病救助基金由参合农民申请,并符合条件才能获得。
(4)风险补偿基金:是为了防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出现透支而设置的基金,占总基金的5%。
12五保户或贫困户无力缴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怎么办?
经民政部门核实,户籍在我区的农村五保户和农村贫困户家庭成员,是农村医疗救助对象,由政府资助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参加当地合作医疗,享受合作医疗待遇。
13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就医有哪些要求?
(1)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朋友应该遵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不得将本户合作医疗证转借他人就诊使用。
(3)不得要求医护人员作假,不得私自涂改医药收据、病历、处方等。
(4)不按规定程序办理转诊手续,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予补偿。
14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可以到哪里看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设立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民族、中西医结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村卫生所等医疗保健机构。参合农民患病后,凭合作医疗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可以到当地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就医。鼓励在乡镇卫生院初诊,乡镇卫生院诊断后,不能治愈或没有治疗条件的,经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合管办)批准,可以逐级转诊到县级、市级、市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
15为什么要确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确定并公布的,按照合作医疗管理有关规定,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
确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通过简便的程序,能够方便、及时地享受到优质、实惠、行为规范的医疗服务,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持续运行。
现在社会上有各种类型的医院,有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有民办营利性医院,有个体诊所,有各种各样的专科医院或诊所,各个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服务环境、医药价格都不一样。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对这些医疗机构进行评估,按照方便农民就诊、技术和功能合理的原则,确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使参合农民能够在定点医疗机构以较低的花费享受到较好的医疗卫生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包括能为群众小伤小病提供便捷门诊服务的村卫生室,为群众提供一般常见疾病诊治的乡镇卫生院或者一级医院,有能为群众提供重大疾病诊治的二级医疗机构,有能为群众提供疑难病症诊治的三级医院,还有一些专科医院、中医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还要接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管理,严重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医疗服务社会评价较低、发生恶性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要被取消定点资格。所以参合农民在定点医院看病是可以放心的。
16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定点医疗机构要具备以下基本标准:
(1)具有合法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具有与医院工作相关的专项医疗技术许可证和医院专项业务许可证(合格证)。
(3)医院规章制度健全,业务管理规范。
(4)医院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好。
(5)医院重视医德医风建设,社会评价好。
(6)愿意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定。
17在外地住院看病如何规定?
参合农民凡因探亲访友、外出务工等原因离开本县而在异地因病住院治疗的,入院前必须先电话告知乡镇或县合管办,经同意后,可在异地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后持疾病证明书、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清单、有效正式发票等证明材料经乡镇合管办审批报销。
18什么叫双向转诊?双向转诊制度有什么意义?
双向转诊的意思是,参合农民患者在基层医院诊治有困难,比如不能准确诊断疾病、诊疗条件欠缺、技术水平不够等,可以由基层医院填写转诊单,转到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诊治,待病情稳定时再转回基层医院继续治疗。双向转诊是根据病情需要而进行的上下级医院间、专科医院间或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间的转院诊治的过程。
通过建立双向转诊制度,严格县(市)外转诊,同时设定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药费用补助的起付线和补偿比例,引导住院病人合理分流,做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重症才到大医院”,从而减轻参合农民朋友的医疗费用负担,也可以保证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让有限的基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19为什么暂时不把营利性医院列为定点医疗机构?
因为营利性医院和非营利性医院有本质的区别: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它是以赢利为目的,会加重农民看病费用负担,如果将营利性医疗机构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也会加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负担,所以暂时不把营利性医院列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20哪些药品和检查项目可以获得报销?
广西制定了《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村卫生所基本用药目录》(简称《基本用药目录》),列入目录的药品费用是可以按补偿比例获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的。
获得补偿的检查项目由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制定。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因病情需要使用非《基本用药目录》的药品和开展非检查项目的检查费用由患者自行负担,但医疗机构要实行事先告知制度,并由患者签字同意。
21为什么要制定《基本用药目录》?
广西统一制定了《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试行)》和《广西村卫生所基本用药目录(试行)》,各地可以在这一基础上,根据当地的用药习惯,对乡镇卫生院基本用药进行适当调整。各级医疗机构对参合农民的临床用药应控制在《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内,超出目录范围的药品为自费药品,合作医疗不予补偿。
长期以来由于医疗机构补偿机制不健全,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较大比例,一些医疗机构存在乱用药、用贵药、多用药的现象,如果不能有效控制定点医疗机构的不合理用药行为,将会严重影响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损害参合农民的利益。制定基本用药目录,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行为,可以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得到科学合理的用药和及时有效的治疗,降低医药费用,保护参合农民的利益。
现行的《基本用药目录》是按照“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保证供应”的原则制定的,已经基本将常见疾病诊治所需要的经济、安全、有效的药品纳入目录,可以满足参合农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我区目前正在对《基本用药目录》进行进一步的修订,增加药品品种,同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要达到一定比例,以让农民朋友可以更多地报销医药费用,更大地减轻看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更多地享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带来的好处。
22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哪些医疗费用不予补偿?
(1)报销手续不全者。
(2)未经批准转诊到县(市、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药费用。
(3)使用非《基本用药目录》的药品和开展非检查项目(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检查费用。
(4)酗酒、打架(含夫妻打架)、斗殴、吸毒、服毒、自杀、自伤、自残患者的医药费用。
(5)近视矫正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疗法、营养疗法、磁疗等费用。
(6)各种美容、健美项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费用。
(7)假肢、义齿、眼镜、助听器等器具费用。
(8)各种减肥、增肥、增效项目费用。
(9)各种自用保健、按摩、推拿治疗器械费用。
(10)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不予补偿的医药和检查费用。
23住院后怎样办理报销手续?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出院后持疾病证明、转诊证明、发票、费用清单、病历复印件(指外伤病人)、合作医疗证、户主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乡镇或县合管办办理报销手续。
报销的一般程序为:持有关材料到乡镇合管办填写报销清单→交合管办审核并填写好报销金额→审核人签字→财会复核签字→报销人签字→合管办主任签字→领取报销款。
24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住院能得到多大比例的补偿?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试行)》规定,参合农民1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乡镇卫生院住院补偿比例,按总医药费(扣除起付线金额和使用非《基本用药目录》药品的费用后)的60%补偿;参合农民不足10万人口的县(市、区),按55%补偿。
参合农民1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补偿比例,按总医药费(扣除起付线金额、使用非《基本用药目录》药品和开展非检查项目的检查费用后)的35%补偿;参合农民不足10万人口的县(市、区),按30%补偿。
县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补偿比例,按总医药费(扣除起付线金额、使用非《基本用药目录》药品和开展非检查项目的检查费用后)的20%补偿。
可以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住院补偿=(住院总医药费用-起付线金额-非《基本用药目录》的药品费用-非检查项目的检查费用)×补偿比例
25门诊看病如何补偿?
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县、乡、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发生医药费用的,通过家庭账户资金进行补偿,补完为止,不能超过家庭账户的存款额。
26什么是家庭账户?
广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建立了家庭账户,参合农民个人缴纳的费用中,一部分进入家庭账户,家庭账户资金可以用于门诊、体检等花费支出,当年用不完,可以结转下一年度使用;一部分进入大病救助基金,进入大病救助基金部分一般不少于个人缴费总额的20%。目前广西的参合农民个人缴纳的10元参合费中,有8元进入家庭账户,2元进入大病救助基金,提高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受益面。
27大病救助的补偿比例是多少?申请要具备什么条件?
大病救助补偿比例是指参合农民患病住院后,医药费用超过10000元以上,且已获得封顶线补偿以外的报销比例。大病救助基金每人每年最高金额不超过16500元。
(1)大病救助补偿比例:住院总医药费用累计达10000-20000元的,按10%给予补偿;住院总医药费用累计达20001-30000元的,按12%给予补偿;住院总医药费用累计达30001-50000元的,按15%给予补偿;住院总医药费用累计达50001-80000元的,按18%给予补偿;住院总医药费用累计达80001元以上的,按20%给予补偿。
(2)申请医疗救助补偿的条件:一年内住院医药费用累计10000元以上的;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村委会作出证明;乡镇合管办调查核实材料;县合管办审核、批准,经公示无异议后支付救助资金。
28慢性病可以享受补助吗?可以享受补助的慢性病种类有哪些?
可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如高血压病、糖尿病、慢性肾炎、甲亢、类风湿、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以及结核病现症患者等门诊治疗发生的费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住院基金补偿范围,补偿范围和比例由各县自行制定,但不能超出住院报销的比例。
29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住院分娩也有补助吗?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住院分娩顺产的,一次性补偿100元。
30患大病报销后仍有很大困难怎么办?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然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根据实际情况,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具体救助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31什么是医疗救助制度?
医疗救助制度是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对患大病的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实行医疗救助的制度。
32怎样申请医疗救助?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朋友在获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后,确因困难还需要申请医疗救助的,由申请人(户主)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病历、医疗诊断书和医疗费用收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凭证等。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及时进行逐项审核,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上报县(市、区)民政局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乡镇上报的有关材料及时进行复审核实,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核准其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对不符合享受医疗救助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3 什么叫起付线?起付线怎么规定?
起付线是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对农民进行补偿时计算补偿费的最低起点,起付线以下的费用由自己支付。
住院补偿起付线为:乡镇卫生院30元,县级医疗保健机构150元,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300元。
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
34什么叫封顶线?封顶线怎么规定?
封顶线是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能够给参合农民的最大补偿额度。
一年内累计住院补偿资金封顶线为3500元;一年内累计门诊补偿资金不能超过参合农民家庭账户存款额;一年内累计大病救助补偿金和封顶线补偿金两项合计不能超过20000元。
35为什么要设置起付线和封顶线?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互助共济制度,目前筹集的资金还不是很多,抵御风险的能力还不是很强。设置起付线是因为按照现在农村的经济条件,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农民个人可以承受。设置封顶线是因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金是有限的,主要是让所有患大病住院的农民都能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如果没有限制,基金就无法保障,封顶线是经过科学的测算设置的。
36设定报销范围、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有什么作用?
合理确定报销范围、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对发挥合作医疗的保障作用、控制基金支出、保证合作医疗正常运作有着重要作用。
设定报销范围和起付线,实际上降低了平均住院费,减少了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有利于提高合作医疗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能力。报销范围的免付或控制项目通常包括因违法违纪造成的伤病、可预见的住院项目、第三方有责任赔付的项目、价格昂贵的检查治疗项目、自行选择的消费项目以及一些不必要的项目等。
设定起付线是为报销支付设定一个门槛,在起付线以上的费用才按比例报销。目的是减少对低住院费患者的补助,将资金补助的重点放在对大病患者的补助。起付线的标准适度,定得过高会影响合作医疗的受益面,也会影响病人对基层医院、卫生院的选择。为引导病人尽可能选择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提高农村卫生资源利用率,起付线的设定由低至高,鼓励参合农民就近在基层医院就医。
合作医疗对参加人的医疗费用采取共付制,即与参加人共同承担责任,一方面可以控制合作医疗资金支出;另一方面,参加人在就医时自己交纳部分费用,可促使其合理选择医疗服务项目,减少浪费。在合作医疗方案设计中,通常使用“报销比例”。报销比例超过80%就可能造成浪费,个人出大头就不会随意消费,而低于20%就对患者帮助不大。
封顶线是指合作医疗对参加人的最高补助额,是合作医疗保障水平的象征。由于合作医疗采取低水平的筹资方式,支付能力不大,如果不设定支付限额,少数人过高的医疗费用可能会超越合作医疗的支付能力,出现超支情况,最终拖垮整个集体的合作医疗制度。此外,少数人得到的医疗补偿过高,还会影响多数人的积极性。当然,封顶线太低,也难以体现合作医疗的保障作用,同样会影响参加人的积极性,失去号召力。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今后封顶线也会相应提高。
37报销时为什么一定要费用清单?
因为医药费用清单反映了患者在医院住院时的各项费用,提供费用清单一是便于业务审核,剔除不符合补助的项目和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药物;二是监督定点医疗机构对患者是否合理施治、合理用药;三是审核药物及服务价格是否符合规定。
38合作医疗证能否转让、转借? 遗失怎么办?
合作医疗证是农户参加合作医疗的凭证,不能转让、转借,如遗失要及时向县合管办报告,申请补发。
39冒用合作医疗证怎么处理?
冒用合作医疗证住院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并取消补偿,向提供合作医疗证的家庭户发出通告;冒用合作医疗证住院并领取补偿金的,经查清事实后,除追回补偿金外,收回合作医疗证,所缴纳的统筹款不退还。
40农民担心报销中的人情的关系如何避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运行的过程中透明度很高,从住院医药费用的审核到资金的支付都有严格的规定,除每月的报销补助情况和基金的使用情况都向上级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汇报外,每月的补助详细信息都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所以整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作都是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