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果县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发〔2006〕7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平果县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一月四日
平果县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
2006年2月,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现场会在桂林兴安县召开,会议对2006年和2007年全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作了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领导在会上作了强调。根据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现场会精神,为做好动员全县农民参加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总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和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政府行为,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一步完善我县新型农村作医疗制度,为农民医疗提供保障,防止农民因病致贫、返贫,加快平果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建设平安平果、和谐平果、富裕平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动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320622人,参合率达80%以上,收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每人10元。各乡镇参合任务分别为:马头27262人;新安37716人;果化37898人;太平53649人;坡造16480人;四塘14277人;旧城31778人;海城24353人;凤梧26870人;榜圩28571人;黎明10899人;同老10869人。
三、步骤与方法
组织实施工作从2006年10月20日起至2007年2月10日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阶段(2006年10月20日—11月10日)
1、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启动会,传达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现场会精神,部署2007年的动员工作;
2、县合管办举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培训班;
3、各乡镇合管办派人到县合管办领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和收款发票,领取“2007年新型农合作医疗知识问答”样板并按户数打印,领取“致外出务工经商农民朋友一封信”样板并按人数打印,领取“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表”、“参加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通知书”和大幅横额标语样板并按实际需要打印,同时做好相关的准备;
4、各乡镇召开本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启动会,部署本乡镇的动员工作。
(二)动员阶段(2006年11月11日—12月31日)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降低工作成本,各乡镇要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收款办证。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氛围,进一步提高农民思想认识。
(1)各乡镇政府在驻地出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栏,专栏内容应具有农民参合交款数额、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补资金标准、交款期限、参合后看病治疗发生医药费报销比例或标准等内容;
(2)各乡镇合管办在街头、街尾、街中心、十字路口和乡村道路分岔处,张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幅横额,张贴“参加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通知书”,抄写报销人员名单和补偿金额情况在大红纸上并张贴到村到屯;
(3)各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队队员深入到所包的村屯,逐户发放“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问答”,模清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名单并逐一邮寄“致外出务工经商农民朋友一封信”,把2—4条的永久性宣传标语书写到村到屯,在村头村尾和村民活动场所张贴“参加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通知书”,组织召开大小不同、形式不同的村民小组动员会,登门串户反反复复做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
2、收款。在农民愿意交款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前提下,由工作队员和合管办工作人员负责收款。收款按以下程序:
(1)查验《合作医疗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证件;
(2)分清普通农民(包括户籍为农业人口的在校大中专学生、中小学生)和特殊农民(如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人员等民政对象),属于普通农民(包括户籍为农业人口的在校大中专学生、中小学生)的一次性收款10元,属于特殊农民(如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人员等民政对象)的应当根据民政部门确定的资助标准进行扣减后再收款;
(3)收款后开具收款发票;
(4)分村屯在“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表”上如实逐项填写参合农民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以户为单位办证,原则上一户办一证,曾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应查验《合作医疗证》有无家庭账户资金或储备金,如有家庭账户资金或储备金的应同时结转到2007年度,有一户多证的应合并为一证,旧证填满了的应换发新证;
(6)在24小时内把所收得的款存入临时专户,把分村屯填写的“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表”交本乡镇合管办;
(7)乡镇合管办及时汇总形成报表,每月逢4、9、14、19、24、29日报县合管办一次。
(三)审核阶段(2007年1月1日—31日)
1、各乡镇合管办收回收款发票并进行审核,把农民个人交款部分全部汇到县合管办收入专户,把农民参合的名单、收款发票和银行汇款单送到县合管办,把农民参合的名单录入电脑;
2、县合管办对各乡镇农民参合的名单、收款发票和银行汇款单进行再审核,汇总参合人数和存款金额,向县政府报告参合人数和收缴基金总额;报告经同意后,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参合人数和收款总额。
(四)总结阶段(2007年2月1日—10日)
1、各乡镇合管办对各自乡镇的工作进行总结,把书面总结材料送县合管办;
2、县合管办对全县的工作进行总结,向县政府、合管委报告全县参合人数和收缴基金总额,经同意向上级业务部门报告全县参合人数和收款总额。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动员农民参加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抓实抓好,力争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副职领导要分头抓、具体管。在工作安排上,一定要分村包屯,把动员和收款任务分解到工作队员身上,落实责任制,绝忌“打乱仗”或者多面孔串户、影响农民情绪的做法。
2、县府办、合管委要采取追赶措施,确保各乡镇动员和收缴工作的平衡发展。在各乡镇动员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期间,县府办要抽调人员对各乡镇的工作进行督查2—3次,县合管委要选择在工作进度排位倒数第一的乡镇召开现场分析会1—2次,县合管办每月逢5、10、15、20、25、30日要通过有线电视台公布各乡镇的工作进度。
3、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证各乡镇动员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顺利开展。财政部门要及时筹措资金追加必要的启动经费,把参合农民的县本级财政配套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方案;民政部门要及时确定各乡镇农村扶持民政对象的资助人数,并按历年资助的标准下拨资助经费,解决民政对象的参合问题;广电部门要开展相关的采访活动,通过有线电视台播放相关的新闻;各乡镇卫生院和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要张贴“参加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通知”,出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栏,张挂大幅横额2幅以上;各中、小学校要主动联系各乡镇合管办,商讨并妥善解决户籍为农业人口的在校中、小学生交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