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县实施“城乡清洁工程” 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好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的关系,提高标准,建立长效机制。经过不断的实践和探索,我县逐步建立起了一整套城市管理机制。
(一)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县政府与县城区各单位、镇(社区)与经营铺面签订“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责任书,要求县城各单位及经营铺面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对“门前三包”责任不落实,从而影响县城市容市貌的单位、住户、个体工商户,在县电视台进行曝光,并视情节轻重,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罚。
(二)落实问责追究制。县政府与县直各部门、乡镇、社区签订责任书,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属地管理,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属地管理的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评比,评比纳入“双文明”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对被县有线电视台曝光3次都未进行整改的问题,对责任部门、乡镇、街道、社区、村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是建立社会参与机制。我县在建立一支懂管理、会管理的城市管理人员队伍的同时,充分发挥协管员队伍和保管员队伍“两支”群众队伍的作用,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把提高群众文明素质、提高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贯穿于“城乡清洁工程”始终,真正形成家家参与、人人出力的格局。
(四)完善监督机制。我县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充分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群众的来电来信举报进行登记后,当天马上通报给相关责任片区责任单位派人去核对处理,做到快速反应、及时整改。同时实行奖罚制度,在督查中凡发现领导不重视、行动不快、措施不力、不按要求进行整治的单位给予在县有线电视台上曝光或给黄牌警告,并责成该单位的主要领导写书面汇报材料后亲自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没能及时完成任务的原因。如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图为城管人员对摩托车市场进行划线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