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负责指导全县理论学习和培训以及理论宣传、理论研究等工作。
2、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县各新闻单位的工作,并在宣传方针、政策等方面实施指导;负责加强全县新闻队伍的网络建设和业务培训。
3、负责从宏观上指导文化艺术和精神产品生产的管理及文化市场的管理,联系县文化和体育局,并在政治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指导。
4、负责规划、部署全县的思想政治工作、国防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群众性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扫黄打非“工作,推荐、宣传先进典型,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5、负责协同县委组织部抓好县文体局、广播电视局、文联等单位的领导、对各乡镇宣委的任免提出意见;制订规划,组织对宣传文化系统及各乡镇宣传干部的培训。
6、贯彻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贯彻落实有关文化政策和法规,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7、负责全县企业政工职称的审核、推荐、呈报工作。
8、负责对归口单位实施协调和管理。
9、完成县委和地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 电话:5821364
负责承上启下,协调本部内外工作,掌握工作动态,提供有关信息,做好机关文秘、行政、财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宣传股 电话:5832718
负责规划,指导全县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协调、安排社会宣传、企业宣传、农村宣传和典型宣传以及国防教育、形势教育工作;根据任务,组织全县重大宣传教育活动;对文化艺术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以及精神产品生产管理;负责与县文联的业务联系。
(三)理论股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对全县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进行督促检查,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与有关部门协办理论、政治形势报告会、座谈会等,负责与有关理论部门的业务联系。
(四)新闻股 电话:5821364
(1)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新闻宣传工作,协助接待中央、自治区及兄弟省区到我县采访的记者,把握好新闻舆论导向,指导和协调新闻队伍建设,负责与上级新闻单位及外地新闻单位的业务联系。
(2)负责规划、组织、管理指导全县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本县重大和突发事件的对外宣传等。
(五)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5832718
负责规划、部署、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总结本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情况和经验,并提出建议,为县委、县政府部署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依据;组织协调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搞好社会文化市场管理,了解和反映文化市场动态,督促文化市场大案要案的查处。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委宣传部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1名,共9名。
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2名,办公室1名、宣传股1名、理论股1名、新闻股1名,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1名、司机1名。
四、领导成员及联系方式:
部 长:苏秀东 电话:5886396(办)
副部长:潘 德 电话:5886371(办)
韦 蒙 电话:5828357(办)
罗郅肯 电话:5831096(办)
精神文明办副主任:王 凯 电话:5832718(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