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一)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县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确保政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维护政治稳定以及社会安定的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政法工作意见和建议;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领导、管理政法工作,协助管理政法部门干部。
(四)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五)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司法公正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维护司法公正的具体措施。
(六)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七)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及对策,探索政法工作改革新路子。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八)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九)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社会治安新形势下打击和预防犯罪,推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十)组织有关防范和处理反邪教问题和对社会有害的气功组织的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意见、建议,协调有关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指导全县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各项工作。
(十一)完成县党委、县政府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电话:5821378
负责内外的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协助领导了解掌握政法工作的全面情况;组织办理机关文电,做好上传下达;负责会务、文书档案、文印、督办、财务、接待、安全、保密、固定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福利工作;负责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撰写县委、县政府所需的政法工作综合材料,负责起草政法委会议纪要、记录等工作。
(二)政工股 电话:5833181
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措施,督促政法各部门加强队伍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及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同级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并提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配备的建议、奖惩等工作。负责本委干部管理、政治学习和宣传工作。
(三)执法监督室 电话:5833181
负责对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具体措施;协助领导,配合政法各部门督促推动有关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查督办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案件,超法定时限久拖不结的控告申诉案件;督促执行冤、假、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办理上级政法委员会和县委、县府交办的有关执法监督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5820740
贯彻中央和上级综治委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批示,研究、拟定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交县综治委决策,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检查、指导、督促基层单位开展综治工作,对后进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向县综治委提出行使一票否决的建议和办理二票否决的有关手续;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综治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模范乡(镇)、单位活动;检查督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五)防范和处理反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5833181
负责有关防范和处理反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的调查研究,分析形势,总结工作经验,研究邪教发展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县委、县府的决策当好参谋、助手;负责向县委、县府反映防施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指导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协调有关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负责县委、县府有关处理反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作;承担处理反邪教问题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与协调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办理地区、县处理反邪教问题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成员名单
书 记:韦伟平 电话:5831078(办)
副书记:黄先勇 电话:5886426(办)
潘 克 电话:5833183(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