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老干部政策,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引导离休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继续发挥作用。
(三)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进一步做好易地安置老干部的服务工作。
(四)针对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建议性意见,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五)做好离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协同劳动保障部门抓好全县离休干部医药费的落实。
(六)抓好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组织老干部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七)抓好老干部通讯报道,大力宣传老干部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老干部工作的成功经验。
(八)做好离休干部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答复。
(九)负责全县处(县)级离休干部阅文工作及老干部的慰问工作。
(十)承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以及县委组织部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电话:5821401
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文秘和有关文件、计划、总结、工作报告、领导讲话以及有关上报材料的草拟、宣传报道的草拟、打印工作;负责本局后勤、基本建设、环境秩序以及财务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做好区内外老干部和老干部工作部门的接待工作;负责本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老干部通讯报道和《老年知音》杂志征订发行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加强老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以及老干部发挥作用工作;根据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保健股
协同卫生部门做好离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的落实;参与老干部危急突发病的抢救、处置工作;组织、指导老干部进行科学、健康的健身活动,积极推广非药物疗法;安排并组织离休干部健康疗养、参观考察和慰问祝寿活动。抓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组织老干部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协助有关单位做好离休干部丧事和办理离休干部及其遗属的困难补助。
(三)安置股
负责对离休干部“两个待遇”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离休干部提高待遇和办理荣誉证、优待证的具体事宜;做好有关安置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领导成员:
局长:黄莉莉 电话:5886190(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