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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


 

   平果县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现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监察室、计划财务股、征收管理股、税政股、信息中心、稽查局、马头税务分局、铝城税务分局、旧城税务分局、榜圩税务分局。平果县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全县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烟叶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一、各部门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电话:5822394
   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督查督办;管理机关及系统财务等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主要工作职责   电话:5829884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
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监察室主要工作职责   电话:5828977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征收管理股主要工作职责   电话:5829561
   负责地方税各税种、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防洪保安费的征收管理业务,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税收征收管理具体办法;负责地方税纳税人户籍、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的管理;负责对在税收征管中普通发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有关违反法规、规章的处罚事宜;负责发票管理和有关纳税申报表、税收法律文书的印制管理,组织税收征管工作调查研究,指导本县地方税收征管改革工作;负责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组织工作;负责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工作,规范税务代理行为;负责监督检查地方税收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税务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办理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等案件报批有关事项;负责税收法规宣传、税法知识普及和新闻报道工作;以及与税收征管、法规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五)信息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电话:5833123
   负责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对征管数据进行质 量审核、加工处理、综合分析等负责网络及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税政股工作职责   电话:5829901
   负责地方税各税种以及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防洪保安费以及涉外税收相关的税收政策业务;负责有关税收政策的请示和答复;负责地方税税政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办理税收减免报批有关事项;负责对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财务指导和政策性管理;负责与税收政策相关的其他税政业务工作。
   (七)计划财务股主要工作职责   电话:5824196
   负责编制本县地方税收入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负责编制、分配和调整税收计划,督促税收计划的落实,检查、分析税收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汇总本县地方税收会计、统计信息资料和数据;负责建立健全税收会计、统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税收会计、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负责本肢地方税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本县地方税务系统计划、会计统计工作。负责管理本县地方税务系统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审核本县地方税务系统财务预算、决算;负责基建计划的上报工作,监督检查基建专项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负责组织实施本县地方税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本县地方税务系统财务工作以及与计会统相关的其他工作。
  (八)马头税务分局、铝城税务分局、榜圩税务分局、                                             旧城税务分局的主要工作职责:                
   各分局主要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征收等,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办税服务厅的主要职责:办税服务厅主要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马头税务分局(电话:5820184)负责县城区范围(马头镇辖区城北富竹路以南)和马头镇、太平镇的县直国有、集体企业以及外来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地方税纳税人的征管工作。
   2、铝城税务分局(电话:5822454)负责县城(马头镇辖区城北富竹路以北)新安镇、果化镇、马头镇辖区及平果铝厂区、矿区、生活区等的县直国有、集体企业以及外来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地方税纳税人的征管工作。
   3、榜圩税务分局(电话:5581665)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对榜圩镇、凤梧乡、黎明乡和同老乡的地方税及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和防洪保安费的征收管理。
   4、旧城税务分局(电话:5740076)负责对旧城镇、海城乡和坡造镇、四塘镇的地方税及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和防洪保安费的征收管理。
   (九)稽查局主要工作职责(电话:5831970)
   稽查局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领导成员名单:
     局  长:黄尚书   电话:5826989(办)
     副局长:刘世斌   电话:5826989(办)
         黄瑞刚   电话:5826753(办)
         黄汉逵   电话:5826990(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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