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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

 

   平果县农业局是主管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长、中、短期规划,承担农业投资和农业综合开发,示范项目的规划实施、管理和监督。
   (二)负责拟订全县农业产业规划并提出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的措施;提出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优质高产农产品的推广、有关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农村信贷、农业财政补贴等政策性建设;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执法监督检查。
   (三)负责指导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贯彻落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及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负责拟订全县农业产业经营的措施,负责全县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参与组织农产品加工与流通,组织实施“吨粮田”、“吨糖田”、“万元田”工程建设;负责实施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的现代化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五)负责指导全县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工程建设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承担和指导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及示范区、园的建设。
   (六)负责拟订全县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组织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本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七)负责组织全县植物内部检疫,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等质量监督管理。
   (八)提出全县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措施。
   (九)负责拟订有关乡镇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措施;指导乡镇企业体制改革;指导乡镇企业进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指导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工作。
   (十)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农业、农村和乡镇企业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领导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平果县农业局行政机关共设有7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财务股、统计股、乡镇企业管理股、项目规划与管理股、政策法规股、科技教育股 ;局直属二层机构共13个:即平果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平果县植保站、平果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平果县经济作物工作站、平果县蚕种站、平果县良种示范繁殖农场、平果县水果生产指导站、平果县蔬菜生产指导站、平果县蔗糖生产指导站、平果县木薯生产指导站、平果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平果县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平果县果木园艺场。
   局领导成员名单:
     局  长:李敏彦   电话:5821376
     副局长:韦民军   电话:5828701
         周  健   电话:5828701
         韦江宏   电话:5836641

   (一)职能股(室)职责:
   1、办公室    电话:5821376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政务信息、保密、信访等工作;组织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及办理人大、政协的建设、提案工作;拟订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年度考核及有关工作;负责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协调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接待、用车安排、车辆管理及内部安全管理工作,报刊杂志的征订、分发工作。
   2、财务股     电话:5825541
   负责农业局系统财务、固定资产、行业基建、项目资金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编制农业局系统的支农资金的投资计划和各项事业费的预算,管好、用好各项资金,监督管理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本局系统国有资产的清查和造册登记;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3、统计股
   负责指导全县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指导农业资源调查、区划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农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农业生产进度和乡镇企业统计,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分析和预测;组织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与农民负担情况的监测;指导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固定观察点的工作。
   4、乡镇企业管理股
   负责拟订全县乡镇企业的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乡镇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行业和行业的指导与协调;指导和协调农业产业化、乡镇工业园(区)建设;组织实施乡镇企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的服务工作;负责乡镇企业外经、外贸、外资的协调工作
   5、项目规划与管理股    电话:5828701
   贯彻实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提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行引导、支持、保护、调控的政策性建设;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负责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等中央在农村基本政策的贯彻落实;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组织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农业开发和示范性项目、农业利用外资项目的规划、审查、申报、管理和监督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与流通;指导并组织重大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和农产品质量标准化项目的实施。
   6、政策法规股    电话:5828701
   贯彻落实党的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监督检查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负责全县农业执法,指导全县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和法规咨询;负责组织实施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组织种子、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业各产业产品质量的监测、鉴定,以及县内生产和进口的农药、肥料、植物等产品登记、检验和生产(经营)许可审定、审查;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工作。
   7、科技教育股    电话:5828701
   拟订全县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的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宣传和推广农业科技成果,组织做好农业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业、农民教育培训,负责做好各项培训证书的发放工作;指导组织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收集农业和农村动态信息工作,加强农村科技网络建设,传播现代农业信息。

   (二)本局直属二层机构单位职责:
   1、平果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负责做好推广种植业技术,促进农业发展。种植业技术试验、示范,种植业技术推广业务指导,种植业技术培训,种植业技术服务工作。
   2、平果县植保站
   负责做好全县农作物病虫预测预报及指导病虫防治工作。负责开展全县植物检疫工作及农药检定工作。
   3、平果县土壤肥料工作站
   负责做好为合理利用土肥资源提供技术与监测服务。土肥水技术推广,土肥水资源监测,土肥水技术培训,土肥水技术开发服务工作。
   4、平果县经济作物工作站
   负责做好果蔬、甘蔗、棉、麻、茶、烟、药材、食用菌等栽培技术推广工作。
   5、平果县蚕种站
   负责做好蚕种发放、收购蚕茧、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6、平果县良种示范繁殖农场
   负责做好推广农作物新品种,促进农业发展。农作物新品种生产、繁殖、试验、示范及种植技术服务工作。
   7、平果县水果生产指导站
   负责做好全县水果生产的发展规划、计划、示范、推广、技术指导和培训;组织指导果品的调运、销售和加工。
   8、平果县蔬菜生产指导站
   负责做好全县蔬菜生产的发展规划、计划、示范、推广、技术指导和培训;组织蔬菜的调运、销售和加工。
   9、平果县蔗糖生产指导站
   负责做好全县甘蔗生产的种植规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砍、运、榨、种各环节的服务工作;负责引进甘蔗新品种进行试验、繁殖、示范、推广工作;负责甘蔗生产的技术培训与指导。
   10、平果县木薯生产指导站
   负责做好全县木薯生产的发展规划、计划、示范、推广、技术指导和培训;组织木薯收购、调运、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11、平果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负责做好“三大管理,三项指导”,即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2、平果县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做好农业资源调查、监测、预测、评价及编制规划以开发利用工作。
   13、平果县果木园艺场
   负责做好为农民提供果树苗木种植技术指导及配套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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