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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局


 

   一、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提出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地方性立法项目的建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协助有关部门拟订相关的政策,推动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规范并负责实施,对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监督。
   (二)研究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根据国家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协助制定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估,参与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三)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总体计划;组织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
   (四)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并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宣传、文化、新闻等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规范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管理;组织开展人口理论研究工作。
   (五)综合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生殖保健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做好提高出生人口
素质工作;配合工商行政管理、药品监督、物价等部门,对计划生育药具零售及保健用品市场进行监督与管理;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母婴保健工作。
   (六)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基建规划;编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的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对全县社会抚养费的使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七)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
   (八)指导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
   (九)指导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协调处理计划生育协会的日常事务。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平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内设6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统计股、宣传教育股、科学技术股、流动人口管理股。
   领导成员名单:
      局  长:  黄庭生   电话:5824087(办)
      党组书记:黄子龙   电话:5824087(办)
      副局长:  李小荣   电话:5836547(办)
           李  强   电话:5836547(办)
           黄集基   电话:5836547(办)
     纪检组长: 林荣华   电话:5836547(办)

   (一)办公室  电话:5821273
   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起草局重要文件、报告和领导讲话稿;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资料、政务信息、信访、保密、督办等工作;组织办理县人大议案、政协提案;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拟订机关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职称评聘工作;负责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承办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国家公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规划及教育培训的内容设置、课程安排、教学计划等;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培训质量的检查和评估工作;管理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组织的培训;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队伍建设规划,并指导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人口计划生育系统表彰工作;编制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部门预算和决算;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基建规划;对中央补助地方与自治区、市、县财政安排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基本建设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参与组织实施政策采购计划;对社会抚养费的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财务管理、会计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援助项目的物资管理;承办各项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投资报批、安排、拨款,并监督项目的实施。协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体制和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的改革,拟订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负责管理监督。
   (二)政策法规股  电话:5835176
   负责承办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规章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审理申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复议的行政案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等工作,推动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三)规划统计股  电话:5835176
   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组织对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编制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规范,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参与全县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参与分析研究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统计数据,提供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的统计信息;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业务培训。  
   (四)宣传教育股  电话:5835749
   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宣传、文化、新闻等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对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管理工作;制定党政领导干部人口理论学习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口理论研究和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联系人口学会工作。
   (五)科学技术股  电话:5835984
   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治理、全县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审批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考试以及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的审批发证工作;负责承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和节育技术的推广使用;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监督;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拟订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全县病残儿医学鉴定;做好优生优育和艾滋病预防等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指导完成有关计划生育的国际援助项目。配合工商行政管理、药品监督、物价等部门,对计划生育药具零售及保健品市场进行监督与管理,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母婴保健工作。
   (六)流动人口管理股 电话:5835176
   拟定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指导乡镇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县城区流动人口建档立卡,并负其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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