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县商务局是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主管全县商贸流通行业工作的商业行政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能为:承担全县国有商业流通企业以及社会商品流通行业和管理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商品流通的方针、政策,制订我县流通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布局,优化流通结构。
(二)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管理法规、《条例》的规定,依法对定点屠宰、酒类流通、实物拍卖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流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负责管理或协同人事部门搞好下属企业的领导班子建设,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逐步推行企业民主选举、商业服务中心聘任、管理者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四)搞好本系统内两个文明建设,负责流通环节中商品质量、标准管理的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生产销售中的假冒伪劣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协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搞好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六)协调和组织商业企业对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的评审和建设工作,监督管理直属企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七)帮助和指导国有商业企业深化改革和加强内部管理,实际出发,适应稳妥地对国有企业进行 改组改造,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切实抓好企业扭污增盈工作,提高企业生存发展能力。
(八)承办县委和人民政府以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平果县商务局设置秘书、综合业务、行业管理等三个职能股。
领导成员名单:
主 任:韦海林 电话:5828335(办)
副主任:李军强 电话:5821202(办)
农敏杰 电话:5821202(办)
(一)秘书股 电话:5821202
主要负责各种文件、报告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的记录以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做好上级领导机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办工作;协调各股与下属企业之间的关系;负责公文的审核把关及管理和文印、秘书、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信访、政务信息等工作;组织指导行业政务信息建设。
(二)综合业务股 电话:5821202
1、组织编制商业系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商业流转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分析研究商品流通实施情况,严格贯彻执行《统计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商品流通信息资料,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真实可靠数据。
2、组织做好会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搞好财务分析,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严格执行《会计法》,监督和检查企业执行财经制度遵守财经纪律,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好会计电算化的推广、应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3、组织开展市场调查预测,制订我县流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为流通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和业务指导,帮助企业了解掌握世界贸易组织各种规划;主动参与市场竞争,努力适应加入WTO的开放性市场大流通格局。
4、协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搞好系统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和、化解矛盾,确保商业系统平安稳定。
(三)行业管理股 电话:5821202
1、贯彻实施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家畜屠宰管理条例》,依法对定点屠宰工作的管理,规范执法,堵塞漏洞,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2、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依法对全县酒类流通的监督管理,规范酒类流通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违法行为,积极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认真实施《拍卖法》,严格实施拍卖制度,规范拍卖行为,加强对公特拍卖的监督管理,促进拍卖业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