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县文化和体育局是主管全县文化和体育的政府工作机构。根据文艺“三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及《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其主要职能制定全县文化、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依法行政,严格履行对文化、体育服务要素的准入与监管、行政复议、应诉等职责;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向社会发布文化、体育服务信息;监管文化体育机构的国有资产;加强政府部门间协调,充分发挥各级文化、体育运动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文化、体育事业的规范管理,推动群众文化、体育素质的提高。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研究和制定全县文化和体育工作发展的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监督文化艺术事业和体育事业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指导、协调艺术创作、艺术生产、尤其是少数民族艺术和艺术精品的创作和生产,推动全县文化事业的发展。
(三)综合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研究社会文化活动的发展趋势,指导县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团、 业余体校、乡镇文化站的业务建设;研究、指导全县各种社会文化和少年儿童文化事业的建设。
(四)综合管理、调查、研究全县图书资源的建设和开发利用;指导各个书摊的业务建设,使全县社会上的流动书摊逐步走上规范化。
(五)加强管理全县文物工作;指导与监督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六)管理全县文化市场,制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指导稽查工作,检查文化市场经营活动,查处违法行为,净化和繁荣文化市场。
(七)加强管理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和本系统的音像行业;指导、监督电影、音像的经营与管理。
(八)规划和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工作;调查研究艺术人才需求,制订培训规划、指导文化艺术教育工作。
(九)监督文化经济政策的实施,研究文化产业的发展;建立、完善文化企业管理机制,推动文化艺术产业和多种经营的发展。
(十)负责全县文化统计工作;统筹安排直属文化事业单位经费的预算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十一)指导县直、乡(镇)开展体育工作,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做好学校、企业、机关和农村的体育工作。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十二)对竞技体育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统一规划体育运动项目布局。管理、指导全县业余训练,全面落实《奥运争光计划》。负责管理和协调县各项体育竞赛工作,承办自治区、地区交办的各项运动竞赛。选拔、组织县代表队,参加各项运动竞赛。
(十三)组织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和体育宣传工作。具体实施体育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度,奖励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体育工作者。
(十四)协同有关部门,发展体育教育。指导县业余体校,搞好后备体育人才的培养工作。
(十五)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体育设施建设布局。
(十六)根据国家发展体育运动的法律、政策、规定,开发和维护体育市场,发展体育经济,管理和指导体育社团工作。
(十七)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八)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平果县文化和体育局内设5个职能股室:即局办公室、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群众文化艺术股、群众体育股、训练竞赛股。
领导成员名单:
局 长:陆权海 电话:5834168(办)
副局长:张光宝 电话:5835076(办)
韦荣敏 电话:5835076(办)
(一)局办公室 电话:5834168
参与制订全县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机关政务,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文秘、调研、文书档案、信息处理、会议、大型活动组织协调、人事、信访、保卫工作和协调直属单位行政事务。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文化和体育经济政策;监督、指导文化和体育企事业财务的管理;管理机关的财经、劳资、国有资产、基建房改等工作。
(二)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 电话:5886035
管理全县文化市场,监督执行文化市场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管理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文化精神产品;管理音像品市场、文化娱乐市场等文化经营活动,指导文化稽查工作。
(三)群众文化艺术股 电话:5834168
制订全县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有关社会文化活动发展趋势;指导、检查、督促社会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指导、协调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站的业务工作和建设,组织、协调指导重大节日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协调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事业。
(四)群众体育股 电话:5834168
研究制定和部署全县群众体育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指导各行业、各部门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指导和协调各系统、各部门做好学校、企业、农村、城镇、少数民族、残疾人及节假日群众竞赛活动等体育工作,负责体育宣传,组队参加上级体育局和体育事业局群众体育部门举行的各项比赛;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训练竞赛股 电话:5834168
负责全县业余训练、竞赛业务管理工作,规划业余训练项目布局,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年度训练竞赛计划。组织对裁判员的培训、考核。选拔组队参加上级体育局和体育事业竞赛部门举办的运动竞赛及办理出队比赛手续,收集整理本县运动员成绩,公布最高纪录。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直属管理事业单位
(一)平果县文化馆 电话:5833659
平果县文化馆职责及服务范围:坚持党的文艺“双百”方针和“三为”方向,直接为全县的12个乡镇180个行政村(社区)的农民以及全县机关、学校、厂矿、企事业单位的群众进行广泛的文化艺术辅导,使全县的文化工作得到蓬勃发展,提高到新的阶段,从而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
(二)平果县博物馆
平果县博物馆职责及服务范围:对全县文物进行搜集、保管、陈列、展览及科学研究,对平果县境内定级的或尚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管理和保护。服务范围、对象是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博物馆通过文物陈列、展览,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受到历史教育、革命教育,了解我县发展历史及民俗民风,为我县的发展提供丰厚的文化底蕴。
(三)平果县图书馆 电话:5822109
平果县图书馆职责及服务范围:负责搜集、整理和利用书刊资料,为本县的政治、经济建设服务。服务对象是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是人民群众终身接受教育的课堂,负责对各乡镇、厂矿、企事业单位图书馆(室)的业余辅导,图书馆所承担的管理职能依据《图书馆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独立性、专用性较强,与其他单位,其它行业没有交叉现象。
(四)平果县铝城艺术团 电话:5827593
平果县铝城艺术团职责及服务范围:坚持贯彻执行党的文艺路线,坚持“三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在县委和县政府及主管部门的领导下,配合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演出任务。并了解挖掘我县的民俗民风,创作演出民族歌舞剧目,不仅在本县各乡(镇)巡回演出,还把部分优秀的文化作品带到区内外演出。充分宣传我县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五)平果县业余体校
平果县业余体校职责及服务范围: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为社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青少年运动员,承担着我县竞技体育在参加各级体育竞赛中争金夺银,争辉添彩的艰巨任务。多年来,我们根据自治区体育局和市体育局对竞技体育的战略发展规划,县文体局的总体要求。根据平果的地理环境,人种特点和传统项目优势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开设了:游泳、水球、田径、举重、胎拳道、摔跤、篮球等运动训练项目七个。每年在全县中小学生中,我们通过选材,挖掘,把那些适合参加某项运动训练的好苗子招进业余体校,按照“选好苗子,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输送,努力提高”的业训方针,进行长期系统的严格训练,通过基础训练,积极组队参加各级举办的青少年体育锦标赛;为上一级运动队输送优秀运动员;为社会群众体育培养合格的体育骨干。
(六)平果县电影公司 电话:5821301(事业单位企业管理)
平果县电影公司的职责和服务范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县党委、县人民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宣传工作,主管电影发行放映工作,搞好全县的宣传文化阵地。主管督促指导各乡镇放映单位的工作。负责组织各企、事业、厂矿、学校放映工作,领导和带领公司全体干部职工按职能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七)乡(镇)文化站
各乡(镇)文化站职责及服务范围:坚持党的文艺“双百”方针、“三为”方向,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各项党的中心工作,为农村、机关、学校、厂矿、企事业单位的群众进行广泛的文化艺术辅导,组建农村业余文艺团队、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出版墙板宣传,开放图书阅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经济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