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县卫生局是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主管全县卫生工作的卫生行政工作机构,根据“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其主要职能为:制定本县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依法行政,严格履行对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与行为监管、行政复议、应诉等职责;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向社会发布卫生服务信息;监管卫生机构的国有资产;加强政府部门间协调,充分发挥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把改水改厕、改善环境作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重点,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大卫生”工作的局面。
一、根据以上职能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
(二)研究拟订全县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做好全县卫生资源配置的统筹规划。指导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认真组织实施医师资格认定标准、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行为规范,搞好医疗安全,并依法进行监督;负责对全县各医疗机构的审批、验收、签发执业许可证,并进行行政监督。
(四)、依法监督管理全县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对食品、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并负责认证工作。
(五)负责全县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技术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初级卫生保健的各项指标。
(六)依法对采供血机构及的临床用血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重点医学科研发展规划,推动医药科技进步,提高医疗卫生技术水平,指导和管理卫生教育,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卫生技术人员就业指导计划。
(八)组织实施人才发展计划、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和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
(九)建立与完善全县卫生信息、统计系统、管理卫生统计与信息工作。
(十)组织开展全县医疗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促进构建和诣医院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实施中医药现代化,对全县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学的医疗、护理、康复、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
(十二)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当好政府参谋,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和除害灭病工作,对全县创建卫生城镇(乡)、村(屯)和农村改水、改厕进行指导、监督,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全县医疗救护工作。在县委、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紧急救治和防控,努力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十四)负责指导和管理直属单位和卫生行业群众团体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平果县卫生局内设6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人事股、医政股、规划财务股、基妇疾控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室领导职数6名。
领导成员名单:
局 长:李俊善 大 专 主治医师 电话:5836763(办)
副局长:石 文 研究生 主治医师 电话:5828940(办)
潘家仁 大 专 主管技师 电话:5821525(办)
(一)办公室 电话:5821270
负责局办室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股室的业务工作,协调和督办下属单位的业务工作及其他事项。制订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
(二)人事股 电话:5825368
研究草拟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负责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下属单位领导干部的考察、任免和报批,以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调配的呈报等人事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卫生系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本局股室、所属单位干部培训、进修和技术工人岗位考核;组织实施全县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中、初级职称的考试、考核工作和职称聘任后管理;负责全县卫生系统评先表彰的具体工作;负责本局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医政股 电话:5825368
研究指导全县医疗机构改革,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执业标准、服务规范,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全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调查工作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执业护士、住院医师规范化考试考务管理工作以及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负责对医疗广告专业技术内容的公证审批工作,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协助县政府对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组织紧急救护,负责组织医疗事故鉴定与处理工作。
(四)基妇疾控股 电话:5836851
贯彻执行农村卫生的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初级卫生保健的实施,认真贯彻全区妇幼卫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技术标准;监督指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健康教育管理及妇幼卫生合作项目工作。
(五)规划财务股 电话:5836762
做好局机关经费预算方案及经费管理;负责医疗卫生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监督各单位的预算、决算的执行情况,控制财务、经济违法的发生。按照会计法,结合各单位会计制度,完善会计控制制度,加强防范措施。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六)爱卫办 电话:5821115
认真贯彻爱国卫生有关政策和标准,依法指导、监督、检查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制定全县爱国卫生运动规划、标准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城乡社会性卫生工作,组织动员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群众性的社会卫生监督;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科学知识;负责卫生城镇、卫生乡村、卫生先进单位的建设和考核。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文明县城建设,指导开展除害灭病活动和农村改水改厕工作。
三、直属管理事业单位
(一)平果县红十字会 电话:5825931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上级红会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辖区内各项救灾防病、无偿献血和有关红十字会业务活动,承担县红十字会日常管理工作。
(二)平果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办公室(简称:县初保办) 电话:5836761
在全县范围内,负责全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规划和目标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和督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各项指标,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战略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