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
平果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能是: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对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
二、编制
平果县环境保护局机关编制16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9名,自收自支2名。
三、内设机构
平果县环境保护局设办公室、环境管理股、平果县环境监察大队3个内部机构。办公室电话:5822715。环境管理股电话:5827967。监察大队电话:5836952、5825542。
四、领导班子成员
局 长:覃建伦
副 局 长:麦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