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制定全县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审计重点,组织和实施全县审计工作。
(二)向县人民政府和百色市审计局报告及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4、县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5、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6、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和驻平果县的中直、区直、地直行政、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及损益状况。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四)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县预算执行的审计结果报告,并报百色市审计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收支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依法及按有关规定对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八)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监督检查社会审计中介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关编制及内设股(室)
平果县审计局内设办公室、行政事业审计股、经贸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三、领导成员名单
局 长:陆 平 电话:5829499
副局长:农国林 电话:5837661
李振同 电话:5837661
马兴强 电话:5837661
四、各股(室)电话
办公室:5821476
“金审工程”办:5886969
行政事业审计股一股:5835507
行政事业审计股二股:5829398
经贸审计股一股:5837385
经贸审计股一股:5886509
经济责任审计股:5886960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5837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