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中央、自治区和百色市的有关规定,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订县机关后勤服务、机关管理事务的具体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县四家班子组织召开全县性的各种会议、各项重大活动的会务和后勤服务工作,协助市、自治区等上级在平果县召开的各种会议、各项重大活动的会务及后勤服务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和房地产有关政策、法规,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家班子机关院内各单位的房产、地产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相关的配套的附属的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防止资产流失,负责县四家班子机关院内的庭院规划、绿化、美化、亮化。参与四家班子机关基建立项、改建、改造与维修项目的审批。
(四)负责县四家班子机关大院的办公用房、政府礼堂、四家班子生活区的公共水、电、通讯设施、环境卫生、美化绿化、安全保障、机关秩序等行政事务管理与后勤服务工作。
(五)负责管理好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生活、劳保、福利等工作。
(六)负责服务中心的财务管理,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七)负责县四家班子机关文件、通知、报刊杂志、信件的收转传递工作。
(八)负责县四家班子机关的户口管理、计划生育、机关工会工作,协助做好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家属子女的管理教育工作,负责县四家班子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九)承办县四家班子领导及其办公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平果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设4个职能股(室、队):
(一)办公室 电话:5886119
协助服务中心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和相关单位协调工作,负责服务中心文档、人事管理,负责县四家班子领导指示、指令和交办事项的处理,负责服务中心职工教育培训、考勤、文化宣传、文体以及相互交流活动。
(二)财务股 电话:5825909
按照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制订服务中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履行财务职责,负责服务中心的财务管理、编制执行服务中心的年度财务预算及日常经费、专项经费的申请、办理及资金筹措,负责办理服务中心职工工资及工资档案管理,完成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的结算与核算工作。
(三)事务管理股 电话:5821921
负责县四家班子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各项活动以及县外大型外出考察学习活动的会务工作,包括会场整理、布置、会标、音响、茶水及会议食宿安排等;负责大型会议活动用车的车辆协调调度;负责机关大院及办公大楼环境卫生、水电、音响及通讯设施维修、维护工作、负责县四家班子的办公用房、政府礼堂及机关公建职工住房的调配以及机关大院房屋改造、改建、新建、维修保养的规划和实施,机关大院的绿化、美化、亮化的管理、管护及机关各单位办公水电费、住房水电费的收缴工作,配合房改部门具体实施机关住房的房改,负责领导公寓楼的后勤服务,负责机关公共场所公用设施以及房产、地产、物产、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计划生育和精神文明建设;配合办公室开展各种文化文体学习与交流活动。
(四)车队、保卫股 电话:5886210
配合事务股做好全县性大型会议及重大活动以的车辆调度安排,负责车队交通安全学习培训,负责机关大院的安全保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院内住户的管理,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院内各类案件。
领导成员名单:
主 任:潘有林 电话:5835580(办)
副主任:陆隆华 电话:5886963(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