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县农机事业局为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农业机械化的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法规、条例、规章、标准及市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各乡(镇)执行上述政策法规依法进行监督。
(二)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措施建议;负责农业机械化重点科技项目的论证、申报和实施;负责农机化新技术引进、开发、推广、应用;负责制定、申报本县农机化专项事业经费计划,对批准实施的项目进行指导、监督、管理。
(三)负责对本县农业机械的使用进行宏观管理,组织协调引导农机产品结构调整与更新,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农村社会进步中的作用。
(四)负责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固定式农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和管理工作。
(五)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使用管理和驾驶操作、维修等各类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技术培训与管理工作。
(六)组织、协调、指导农业机械投入农业生产、抢险救灾和农村经济建设;参与农用柴油价格监督;负责农业救灾柴油和燃油税农机作业补贴资金指标及各项农机化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与管理。
(七)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农业机械化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本县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行业打假、农机化统计、信息工作。
(八)指导农机系统财务管理工作;对重大农业机械化项目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九)负责承办农机行业来信来访及行政复议事项。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平果县农机事业局设置办公室、管理股2个职能股室。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平果县农机事业局事业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现实有在职干部职工6人。
四、领导成员情况
局 长:莫其寿
副局长:周付轮
五、联系电话
办 公 室:5821207
领导办公室:5886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