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人双方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和文件,完成登记后,他们将获得结婚证书,从而在法律上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申请事项属于该婚姻登记处职能范围;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当事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双方自愿结婚;
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和书面材料。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 序号 | 材料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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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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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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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张2寸同一底版、单一底色的近期半身正面免冠证件照(不使用婚纱照、剧照、艺术照等) |
1、办理结婚登记双方携带好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处进行现场办理,也可先在网上或者婚姻登记处窗口进行预约后,按照预约时间到现场办理结婚登记。
2、开展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后,百色市户籍居民可以在全国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涉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由全国任一涉外婚姻登记处负责。

婚姻登记证工本费免征。
答:涉外婚姻登记需到百色市民政局办理。
答:《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804号)第七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结婚登记。
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7〕92号)要求,从2017年4月1日起停止收取婚姻登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