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平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年07月12日 |
标 题:平政办发〔2019〕101号 关于调整平果县平治河黎明乡政府驻地河段整治工程项目法人机构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19〕101号 |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16日 |
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顺利开展平果县平治河黎明乡政府驻地河段整治工程项目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平果县平治河黎明乡政府驻地河段整治工程项目法人机构。人员名单如下:
工程项目法人代表:李 盛
技术负责人:廖剑侠
财务与计划负责人:蓝 桃
质量与安全监督员:苏毅发
统计员:黄冬琳
(此页无正文)
平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2日
相关链接